中国农业大学李小云教授主讲:“中国新乡村主义”

发布时间:2018-01-09 浏览次数:

    2018年1月3日,由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主办,贵州大学中国喀斯特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共同承办的贵州大学总第446期文科讲坛(2017年第70期)在bet365真人体育勉学堂举行。讲座特邀中国农业大学李小云教授来我校作题为“中国新乡村主义”的学术报告,由贵州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洪名勇教授主持。来自贵州大学中国喀斯特地区乡村振兴研究院、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管理学院及贵州民族大学等的近百名师生聆听报告。

    讲座中,李小云教授从乡村的概念、内涵与类型入手,对“什么是乡村主义”进行解读。认为,乡村主义即与乡村和乡村利益与价值相联系的,以“乡村为中心”的意识形态和社会事件的总称。它宣扬乡村的社会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并从一般来说与城市主义相对立,有极端的乡村主义和温和的乡村主义等不同的主张。

    乡村主义包含四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政治的内涵:乡村主义的主张一般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反对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因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视乡村为落后和改造的对象;二是社会文化的内涵:乡村主义倡导基于农业和乡村的文化传统与社会价值,强调农业文明的现代意义;三是经济的内涵:乡村主义强调小农的经济理性和资源利用的高效;四是技术方面的内涵:乡村主义大多都主张生态有机和传统技术等。从乡村主义的类型来看,可以分为古代朴素的乡村主义、近代的乡村主义和当代的新乡村主义三大类型。

    从中国乡村主义的历史发展来看,正如老子所说的“修之与乡,其德乃长”,孔子所说的“吾观于乡,而王道易易”,以及孟子所说的“死徒无出乡,乡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那样,古代朴素的乡村主义,其意识形态和实践植根于农耕文化和相应的社会秩序。其核心是农耕和重农的经济基础,与中国村社传统中的患难相恤、邻里互助思想并与制度上层建筑相结合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规范。

    民国的乡村主义从光绪三十年(1904)河北定县米鉴三、米迪刚父子通过乡村教育和发展农业以推动乡村建设起,开启了中国现代乡村主义的先河。从此开始了民国时期中国乡村主义的社会实践:

    知识和商业精英推动下的乡村主义,如晏阳初于1926年选择河北定县所进行的以识字教育为中心的乡村建设试验,梁漱溟及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在邹平的实验,卢作孚的北碚实验等;地方政治精英推动下的乡村主义,如有孙发绪的山西村政实验;国民政府官方推动下的乡村主义,根据1932年国民党第二次全国内政会议通过并经1933年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批准下发各地执行的《县政改革案》,先后在全国成立了5个县政建设实验县,即河北定县、山东邹平与菏泽、江苏江宁、浙江兰溪,将乡村建设运动纳入了当局的控制之中。国民政府行政院成立农村复兴委员会,设计指导和推动乡村建设。

    民国乡村主义的实质在于,它虽然继承了中国传统的农本思想、在实践上重视农业,但又具有完全不同的含义。民国乡村主义思潮是中国近代时期的现代主义思潮的一个组成部分,实则在于将乡村改造成西方标准的现代社会;无论何种力量推动的乡村主义实践均把乡村看作是落后的和改造的对象,很少强调乡村的价值;无论民间还是国民政府推动的乡村主义实践,都具有对乡村的“管和治”。

    中国共产党执政前的乡村发展实践,主要通过土地改革和革命加以实现。执政后的乡村发展实践,主要是从政治、社会和经济三个方面对乡村进行了彻底的现代化改造。

    在总体上看,1949年之前在大陆和之后在大陆和台湾所进行实践,形成了从两个不同角度所展开的国家现代化的过程。其过程虽然着眼于乡村,有着乡村主义的发展色彩,但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乡村主义”。

 

    中国的新乡村主义,其发生的条件和内涵与以往的完全不同。2006年取消农业税,标志着这一关系的转变同时也可以作为新的乡村主义的开始。新乡村主义的核心,是在乡村经济功能不断下降的条件下,从不同的角度倡导乡村价值的意识形态,与朴素乡村主义和以往的乡村主义实践均有联系。

    目前兴起的中国新乡村主义思想与实践,与民国的乡建处于完全不同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农业和农村的作用完全不同,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的关系结构不同,农民与国家的关系也不同。传统、现代和后现代意识形态并存、交互催生了中国当代的新乡村主义,形成了种种新乡村主义思潮的发展。

    国家主义的乡村主义:自从推翻清朝统治以来,改造落后的乡村是中国国家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实践。国家主义的新乡村主义重视乡村,与以往国家现代化重视乡村的区别在于“取和予”。从1978年开始的从农村、农业到农民的全方位的“取”,推动了国家的现代化,但又导致了一系列问题。从2005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始直到2012年“乡村振兴计划”提出,标志着国家主义的新乡村主义出现。它体现出了更多的“予”,包含了三个要素:以“不忘初心”为体现的三农弱势正义,工业与农业、农村与城市的拉动内需等结构理性,整合种种执政主张并力图构建共识的执政理性。

    发展主义的新乡村主义:发展主义的基本逻辑是现代化,主张工业化、城市化以及农村人口的减少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主张用城市化的路径解决农村问题,所面临的主要挑战是转型正义问题。发展主义在两个基本面上接受乡村主义的主张:一是快速转型条件下的城乡二元结构对于发展进程在政治和社会角度上的伤害;二是在农业占GDP比重不断下降、农业作为发展资源供给重要性下降的条件下,乡村作为工业和城市市场以及新的市场需求提供者的重要性上升,需要向乡村投资、建设乡村。发展主义通过这两个内涵,与国家主义和其他新乡村主义的主张合流,构成了中国特色的国家发展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家庭农场、土地流转、乡村振兴等,显示了国家发展主义的新乡村主义方向。

    民粹主义的新乡村主义:该思潮是中国进入新世纪以来最为重要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社会运动之一。在政治上站在弱势的“三农”一边,将批判发展力的力量整合在民粹学术的大旗下,为国家主义的转型正义议程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在经济上主张小农的合理性、高效性以及小农存在的经济学意义。既反对发展主义将乡村作为“负担”,也反对小农落后论;在社会文化上主张乡村的价值,与后现代的新乡村主张不谋而合。正是由于在政治上与国家主义、在社会文化和环境等方面与后现代的主张联姻,再加上发展主义在转型中遇到的困惑而对乡村衰落无力以对,催生了民粹主义新乡村主义影响的蔓延。

    后现代的新乡村主义:后现代新乡村主义不同于国家发展主义和民粹主义的乡村主义。后现代乡村主义表现出很大程度的去政治化取向,更多地关注乡村在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文化的消失、古村落的失修、环境的破坏以及人才的流失等问题。这一思想流派并不明显地表现在话语层面的舆论宣传,而多体现在各种形式的上山下乡的乡建活动中。

    总体来看,中国的新乡村主义思潮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城乡政治经济均衡中呈现的新型的国家和社会的互动运动。与传统的乡村主义命运不同的是,在基本的生产关系调整完成以后,多样性的乡村建设将会对乡村的未来提供有益的引导。一旦新乡村主义的思想和行动找到与国家和市场的有机结合点,乡村的衰落便有可能逐渐缓解。 

 

文:中国文化书院(阳明文化研究院)办公室  图:张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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